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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主題活動>2018戒菸就贏>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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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活動辦法】
吸菸的「參賽者」與不吸菸的「見證人」兩人一組,於5月1日前完成報名「2018戒菸就贏比賽」;比賽期間完全不吸菸,成功戒菸組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期間】
2018年5月2日至5月29日,連續四週完全不吸菸。
【報名資格】
■ 吸菸「參賽者」:需年滿18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在國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過去一年持續吸菸的每日吸菸者。
 
■ 不吸菸「見證人」:需年滿7歲,未曾吸菸或已戒菸一年以上,且為參賽者之家人、師長、朋友、同學、同事、共同生活或其他經常相處,願意支持並見證參賽者完全戒菸之人。
【報名方式】
■ 線上報名(建議以網路報名,省時環保又便利)
 
■ 郵寄報名:填妥報名表(列印),4月底前(郵戳為憑)逕寄10595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57號12樓之3-「董氏基金會」收
 
■ 傳真報名:報名表 傳真至(02)2752-7247
【活動獎勵】
■ 成功戒菸首獎: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三十萬元整(各得十五萬元)-1組
 
■ 成功戒菸貳獎: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六萬元整(各得三萬元)-6組
 
 
【注意事項】
■本活動將於5月底在律師見證下進行電腦隨機抽獎。主辦單位會主動聯絡所有「準得獎組」;準得獎組必須配合主辦單位之訪視安排、公開檢測及相關記者會。
 
■首獎準得獎組預定於5月31日前進行公開檢測,全體準得獎組預定於6月中旬前的頒獎典禮進行公開檢測;「準得獎組」如未通過檢測或因資格問題,主辦單將依「準得獎組」未依活動辦法予以取消得獎資格。
■參賽者於活動期間皆不得吸食菸草製品及非醫療用途的含尼古丁製品,紙菸、雪茄菸、水菸、電子菸、加熱式非燃燒菸品、菸斗、無煙菸品(嚼菸、口含菸)等。
 
■參加本活動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一年後進行戒菸成效追蹤評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所)、董氏基金會
法律顧問 林信和律師事務所 林信和律師、均衡法律事務所 李鳳翱律師 、游開雄律師事務所 游開雄律師 
顧問醫師 臺北榮民總醫院 賴志冠醫師、彰化基督教醫院鹿東分院 邱南英醫師、彰化基督教醫院中華路院區 林慶雄醫師、臺安醫院 吳憲林醫師、高雄榮民總醫院 薛光傑醫師、中國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林志學醫師、亞東紀念醫院 陳志道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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