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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府依照公約修法
孫越:任何一個人的健康都不應該被犧牲!
NGO率先發起~籌組「台灣拒菸聯盟」:
1.支持衛福部勇敢依照國際公約~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
2.請求行政院無懼菸商壓力~5月國際拒菸月將法案送進立法院審查!!



  


自政府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後,跨國菸商即全面發動阻撓,動用商會「施壓」,也印製彩色明信片再蓋上各零售店家印章,分寄政府部門,干擾公部門保障健康人權的修法行動。為此,終身義工孫越叔叔挺身而出,與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台灣癌症基金會、台灣護理學會、台灣癌友單車運動協會、無喉者復聲協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張老師基金會、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失智症協會、董氏基金會等民間組織率先發起籌組「台灣拒菸聯盟」,擬號召百大團體參與,全力支持衛福部符合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修法提案。


▲ 孫越:任何一個人的健康都不應該被犧牲!

終身義工孫越表示,說到公共衛生、全民健保這是台灣的驕傲,而我們的菸害防制工作則是從民國73年起民間團體一步一腳印,靠著大家的公益、愛心的投入,33年才走到今天。早在民國86年台灣就有「菸害防制法」,當時我們走在國際浪潮的前端,但當各國政府努力依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推動全方位的菸害防制政策,突飛猛進之際,反觀台灣卻安於現況停滯不前,甚至發生日本菸商關閉日本境內菸廠轉向台灣設廠,以鄰為壑及危害國人健康。

孫叔叔:「任何一個人的健康都不應該被犧牲」!台灣的菸害防制已延宕10年未修法,我們不敢要求一百分的菸害防制,但起碼要達到國際公約的積極標準,請衛福部不要再拖延,行政院更不能屈服於跨國菸商的壓力,盡到保衛國人健康的責任,努力在5月國際拒菸月前,將法案送進立法院審查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根據國際的經驗,只要有國家企圖強化菸害防制,各跨國菸草公司都會組織商會、零售商等強力反對,以各種方法干擾政府菸害防制政策的落實。台灣自政府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後,菸商即全力動員干擾,這樣的情形已不是第一次,過去在96年的修法時菸商也是如此。事實上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FCTC)第5.3條規定,「政府在制定和實施菸草控制方面的公共衛生政策時,應防止該等政策受菸草業的商業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響」,我們的政府必須正視菸商無孔不入的干預手段,把免於菸害的環境還給人民。

 姚思遠說,此次政府提出(1)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2)菸品容器正反面印製85%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3)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增訂累犯罰則;(4)禁止危害年輕人的加味菸;(5)電子菸同納菸害防制法管制等,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全面性修法,是務實的做法,我們必全力支持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WHO指出,印製大幅的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是一種具經濟性、高曝光率,又能直接觸及吸菸者的宣導方式。全球已有105個國家或地區通過執行菸品容器印製警示圖文的政策,而台灣警示圖文面積只需印製35%,全球排名倒數第6名。鄰近的尼泊爾、泰國、印度等國的警示圖文面積皆超過85%,而澳洲除印製82.5%警示圖文外,於2012年甚至開始執行統一底色(土綠色)與字型的素面包裝,且英國、愛爾蘭、法國等多國也已接連實施。此次政府提出85%警示圖文及素面包裝是符合國際趨勢,雖然跨國菸商陸續對各國政府提出侵害商標及智慧財產權的訴訟,企圖以司法判決干擾政府維護國民健康的努力,但目前為止各國法院都判菸商敗訴。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世界銀行指出,完整且落實的無菸政策將有助於降低菸草總消費量4%~10%。在國際的菸害防制評比中,台灣無菸環境一直是最弱的,因為我們的餐廳、飯店、商場還允許設置吸菸室;而下午9點以後開始營業且18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未禁菸,且因這項規定,導致KTV無法禁菸、很多場所9點後自動成為可以吸菸的場所…;半戶外開放的空間規定更是寬鬆。而包含愛爾蘭、挪威、瑞典、英國、紐西蘭、義大利、西班牙、香港及澳門等,全球已有44個國家或地區執行酒吧在內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以保障人民免於二手菸、三手菸危害的健康人權,台灣必須反省改進。 

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表示,菸品點燃會釋放7千多種化學物質,其中有81種確認為致癌物質!且吸菸後在環境中殘留的二手及三手菸物質,還可長期附著於衣服、地板、家具等物體表面,經接觸同樣會帶來傷害與致癌的風險!我們應盡快執行酒吧夜店禁菸,還給年輕人一個無菸的娛樂場所。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古博仁表示,菸商為了吸引青少年吸菸,紛紛生產銷售加味菸品,按壓濾嘴中的晶球就可以變換果香、薄荷等各種口味,藉以激發青少年的好奇心,也塑造吸菸如玩樂的幻象。此次修法,政府擬禁止加味菸的販售及展示,以免加味菸成為青少年的入門菸,民間團體堅信危害年輕人的加味菸一定要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及展示,從源頭管起,這樣才不會徒增執法困難。

台灣護理學會理事長王桂芸表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已證實:「薄荷菸會使未成年人的消費者增長」、「薄荷菸比一般菸品更容易成癮,且更難戒除」,還有「電子菸及加味菸已成為青少年吸菸的入門工具」。台灣應盡快禁止加味菸品,勿讓加味菸成為青少年吸菸的入門,有效預防青少年接觸菸品。

張老師基金會執行長林聯章表示,新興的電子菸已經被跨國菸商成功塑造為非傳統菸品且是無害之商品。由於電子菸沒有經過燃燒,沒有一般菸品吸食產生的臭味,加上都被添加各類香料,社會各界普遍低估其對健康的長期威脅。任何形式的電子菸產品,都有健康風險,政府此次修法已將電子菸的吸食行為納入管制,民間建議還應將電子菸視為「菸品」加以管制,如此電子菸商才無法以「電子菸不是菸」的說法誤導大眾

台灣癌友單車運動協會理事長謝永照表示,台灣菸草業營收總金額每年約新臺幣1,800億元。相對於此,現行菸害防制法僅規定罰鍰500萬元~2,500萬元。要能成功裁罰一件菸商的違規案件都是相當的不容易,7年來因熱心民眾的參與及舉證,菸商違反菸害防制法才能成功裁罰26件,總金額約1.3億元,但這對菸商難以遏阻之效。為積極遏止菸商的違規廣告促銷,政府提出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恢復1997年時的菸害防制法規定,對於3次違法廣告促銷之菸商,將停止其製造、輸入1年~3年,但除此之外,我們更建議應該將現行罰款至少加倍為1,000萬元~5,000萬元,以杜不法。國中開始吸菸、45歲就被診斷出喉癌四期的無喉者復聲協會理事林家修以嘶啞如鴨子般的聲音吃力說,我們協會裡有9成都是曾經吸菸的人,我們支持政府全面性修法,希望不要再有任何年輕人加入吸菸的行列。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呂柏融表示現行菸害防制法已逾十年未修正,國人吸菸率雖小幅下降,但菸品總消耗量卻居高不下,顯見我們的菸害防制仍須再努力為使使我國未成年人延遲接觸菸品,其實可配合民法上成人年齡的規定,將禁菸年齡提高至二十歲,以降低國人吸菸率。 (106/03/15)

▲ 孫叔與NGO公開支持政府依照國際公約全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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