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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二手菸侵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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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多數吸菸者本身聞不到菸味,所以難以理解菸味會造成他人困擾甚至傷害,而在家中吸菸確實可能會影響鄰居。
菸一但點燃,在燃燒不完全的情形下,二手菸霧含有超過7,000種化學物質,其中數百種成分有毒性,包含70多種已知的致癌物,當中有15種被WHO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評估為「第一級致癌物」,也確認是「人類致癌因子」。
2000年時有一宗臺北市吳姓市民全家遭受二手菸侵而控告西北航空的訴訟,當時最高法院即判定「人有不被二手菸薰的權利」;2016年又有新北市案例,法官判定當「人民長期的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和「人民住處吸菸的自由」相衝突時,應以前者為重,換言之就是「人有在家中吸菸的權利,但二手菸不可以飄到別人家影響他人」。這兩個判例都是希望吸菸者能尊重別人有不被二手菸薰的權利!
有住宅二手菸困擾的民眾,若先以個人方式進行溝通,第一、二次吸菸者可能會收斂,但因吸菸是成癮性行為,第三次就可能會翻臉,所以基金會建議,可以(1)先透過大樓管理委員會進行大樓的禁菸公告及居中溝通,若是一般公寓則可以請鄰里長充當第三人居中溝通,(2)若經管委會公告後而仍未改善,還可以透過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將大樓禁菸規定訂定為住戶規約,(3)如果仍然沒有效果,才將費時費力的民事訴訟作為最後一道防線,詳盡地留存每次的溝通及遭受二手菸害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