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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商詐欺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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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判決:菸商廣告承認菸害惡行+賠償7.5兆台幣
民團呼籲~台灣政府 (1)快修菸害防制法,確實管制菸商
▲菸商欺詐枉法!民團呼籲~政府控告菸商惡行!(左起終身義工陳淑麗/香港大學林大慶教授/董氏基金會姚思遠執行長/國家衛生研究院温啟邦教授/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林清麗主任)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跨國菸商公然撒謊「吸菸不會成癮」超過半個世紀,1998年美國各州政府控告菸商,菸商同意賠償2,460億美元(約7.5兆台幣),1999年美國聯邦司法部亦提出控告,美國聯邦法院在2006年判決菸商違反「反組織犯罪法」(RICO),必須刊登廣告揭露菸害真相,菸商多年上訴失利後,法院確認要菸商從2017年11月26日起在ABC、CBS及NBC等兩百家電視、報紙等媒體刊登為期1年的廣告聲明~從實招認他們數十年來的詐騙行為。
姚思遠執行進一步指出,台灣一直自詡是公共衛生前段班的國家,但一年有28,000人死於菸害,35歲以上可歸因於菸害疾病之醫療與生產力損失經濟成本,總計約1,414億元,政府不但沒有代表人民向跨國菸商求償,還主動敞開大門,幫日本菸商喬了7.6公頃的土地、提供免稅優惠,方便菸商在台灣設廠,生產低價菸殘害我們的下一代,這根本是國際笑話。民團呼籲行政院~(1)快修菸害防制法,確實管制菸商。(2)控告跨國菸商隱瞞菸害、誘人吸菸,要求賠償及刊登廣告招認惡行。
香港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林大慶教授指出,過去都是世界衛生組織及反菸團體苦口婆心說吸菸會致癌,吸菸造成全球每年700萬人死亡!現在是製造廠商親口招認。菸商招認的內容包括:(1)吸菸會引發心臟病、肺氣腫、急性白血病以及口腔、食道、咽喉、肺、胃、腎、膀胱、胰腺等部位的癌症。(2)每年因吸菸死亡的人數比謀殺、愛滋病、自殺、濫用藥物、車禍、酒精加起來的致死人數還多。(3)菸草公司特別設計菸品中含有足量的尼古丁,確保持續成癮。(4)吸菸時,尼古丁改變了我們大腦,這就是難戒菸的原因。(5)吸食淡菸、低焦油者,吸入的焦油與尼古丁的含量與一般菸品相同。(6)兒童暴露在二手菸中可能增加罹患嬰兒猝死綜合症(SIDS)、急性呼吸道感染、耳疾、重症哮喘的風險、導致肺功能下降。(7)暴露於二手菸中不安全。(8)二手菸會導致心臟病和肺癌。
林大慶教授進一步補充,菸商招認的都是鐵的事實,但還不夠,吸菸也會引發子宮頸癌、肝癌等各種癌症,以及二手菸會導致中風等,更應該揭露每2個吸菸者將會有1人死於菸害,最近更有研究指出每3個吸菸者就會有2人死於菸害,香港最新的研究也發現二手菸和三手菸可引起青少年呼吸症狀,數十年來菸商以欺騙、誤導的方式引誘民眾吸菸,其目的就是不但要穩定已吸菸者,更要尋求新吸菸者來取代日漸老化死亡的老菸槍,維持其財務利潤蒸蒸日上,近十年更推出新興菸品以開發更大的市場。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發起人温啟邦教授指出跨國菸商詐騙十大奧步:(1)每支菸都動手腳~提高成癮度(2)假慈悲~勸青少年不要吸菸(3)專責主導走私菸(4)利誘零售商促銷菸品(5)推新興菸品開發市場(6)外國菸商賺暴利~病留台灣(7)重金收買朝野人士(8)設立打手及誤導人民團體(9)飛簷走壁擋修法(10)捐贈公益~漂白形象。
温啟邦教授表示,台灣人吸的菸大半都是外國菸,菸商每年營利額達新台幣2000億元。外國菸所賺的暴利大部分一一匯回本國報功,留下日後的心臟病、中風、肺癌病人受苦受難,而他們的醫療費用,卻要全民埋單,年年如此,特別不公平。美國的範例,已引起各國迴響,加拿大魁北克法院判菸商應賠償美金180億元。韓國政府前年也設立菸害研究單位,聲討吸菸者醫療費用進行幫助健保訴訟的準備。請政府要代表人民向菸商提告,要求補償吸菸者的額外醫療及長照費用,每年至少台幣4、500億元,同時要求比照美國在台灣各大媒體刊登招認菸商惡行的廣告。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台灣拒菸聯盟」提出符合FCTC規範的七大菸害防制法修訂目標:(1)室內公共場所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2)菸品容器正反面印製85%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3)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加重違法罰鍰且增訂累犯罰則;(4)全面禁止加味菸;(5)所有菸品:包括電子煙、電熱式菸品或其他新興菸品,同納菸害防制法積極管制;(6)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7)並根據WHO FCTC 5.3條之規定,明文禁止菸商干擾公衛及菸害防制政策。民間版修訂案已送進立法院,但政府版的修正法案至今還躺在行政院,請行政院扛起責任,快修法。
菸商招認惡行影片下載處:https://goo.gl/hXm8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