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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快訊
發布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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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灣拒菸聯盟】家長怒:香港不行、台灣豈能放行?動漫赤裸置入菸品廣告 董氏行文檢舉:動漫頻特寫菸品品牌、誘發吸菸動機
詳細資料

【115.8.20台灣拒菸聯盟新聞稿】

家長怒:香港不行、台灣豈能放行?動漫赤裸置入菸品廣告
董氏行文檢舉:動漫頻特寫菸品品牌、誘發吸菸動機

菸品廣告竟堂而皇之入侵青少年喜愛的動漫?董氏基金會接獲家長檢舉,指出台灣多個影音平台連載播出的《尼古*喵》,片中不僅頻繁出現吸菸畫面,更清楚呈現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甚至安排主角「示範」如何將菸品與打火機一起攜帶。家長質疑:「如果只是劇情需要,為什麼要使用真實菸品品牌,還一再給特寫?」

律師指出,相關內容已涉及《菸害防制法》禁止菸品廣告及不得特別強調吸菸形象等規定;違法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董氏基金會已彙整相關事證,正式行文主管機關要求依法查處。家長更疾呼:「香港已停播,台灣絕不能放行!」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家長檢舉《尼古*喵》整部動漫都圍繞在吸菸,雖然短暫出現戒菸的好處,但事實上從第一集約3分56秒起即頻繁出現「七*菸」,從菸盒單支菸品,都有刻意、清楚可辨識的品牌呈現;甚至刻意安排主角從菸盒拿出數根菸,再將打火機放進菸盒中,示範如何方便一起攜帶。

林清麗質疑「為什麼一再給予真實菸品品牌特寫?」這已不只是單純劇情呈現,而是透過角色、情節與畫面反覆強化特定菸品品牌及吸菸形象,董氏基金會已正式行文主管機關,要求儘速依法懲處。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秘書長唐仙美憂心指出,動漫深受青少年喜愛,網路平台傳播又快速,當真實菸品品牌透過角色、故事情節及反覆特寫出現在螢幕上,容易淡化青少年對菸害的警覺,甚至將吸菸與角色個性、生活風格及「酷」的形象連結。菸品廣告置入動漫,恐成為青少年菸害防制的重大漏洞,主管機關不能視而不見。

有國中、高中、大學三個女兒的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秘書長駱怡汝指出,該串流平台標示15歲以上才可觀看,但任何人都可以點選、通通看得到,而該影片內容除涉及強化吸菸、品牌推銷,還充滿喝酒、暴力等情節,難道滿15歲就適合觀看,請政府務必要下架該影片。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香港衛生署近日已去函網路平台,要求在香港地區中止播送《尼古*喵》,原因是相關內容涉及香港《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對菸草廣告的禁止規範。

王瀚陽指出「同一部動漫,香港已經停播,台灣還要繼續播放?」若台灣政府不立即作為,不僅可能形成「香港不行、台灣可以」的錯誤訊息,更可能讓業者誤以為,只要將菸品品牌藏進動漫、戲劇或娛樂內容,就能遊走法律邊緣,呼籲主管機關儘速依法處理。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指出,依《菸害防制法》第12條,菸品促銷或廣告不得利用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等方式宣傳;第25條亦明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或其他表演,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

若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違反第12條,製作、接受傳播或刊載菸品廣告,依第33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游開雄強調,數位時代的菸品行銷手法不斷翻新,主管機關更應積極執法,不能讓「娛樂內容」成為菸品廣告的保護傘。

家長齊聲呼籲:「保護兒少不能有地域差別,菸品廣告更不能披著動漫外衣闖關;香港已煞車,台灣絕不能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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