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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WHO)为有效控制烟害造成的全球性的健康、社会、经济与环境问题,已于2003年5月通过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FCTC),并开放各国签署,共计十一章三十八条。

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认知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并积极推动烟害防制相关工作,使烟草使用率和接触烟草烟雾能持续性地大幅下降,从而保护当代与后代免于因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而造成健康、社会、环境、经济亟具破坏性的影响。

FCTC在2005年2月27日超过40个国家批准后,已正式生效,目前计有168国签署,144国已批准递文。以下为FCTC内容:

第一章 介绍《展开内容》
第二章 目标、指导原则及一般性义务《展开内容》
第三章 降低烟品需求之相关措施《展开内容》
第四章 降低烟品供应之相关措施《展开内容》
第五章 环境保护《展开内容》
第六章 责任追究问题《展开内容》
第七章 科学、技术合作及资讯流通《展开内容》
第八章 组织安排及财源《展开内容》
第九章 争端解决《展开内容》
第十章 公约之发展 《展开内容》
第十一章 最终条款《展开内容》
*感谢 文化大学法学院院长-姚思远教授 资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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