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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快訊
發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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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灣拒菸聯盟】菸商將舉辦「媒體餐敘+互動遊戲」為加熱菸造勢!?拒菸聯盟請求政府啟動調查與裁罰
詳細資料

[台灣拒菸聯盟新聞稿]

菸商將舉辦「媒體餐敘+互動遊戲」為加熱菸造勢!?
拒菸聯盟請求政府啟動調查與裁罰

   某跨國菸商以「媒體餐敘」名義,將於台北市五星級酒店舉辦午間活動,邀請含醫藥線在內之記者「一起暢聊新時代的政策發展」,強調活動中設有「互動遊戲」,而且「主要是來認識新興菸品」,明顯是在為加熱菸宣傳!

    董氏基金會指出,《菸害防制法》第12條「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活動、公益活動、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或其他方式為宣傳。」菸草公司以此舉辦綜合餐會、說明會、品嚐會等違法方式,宴請記者面對面暢聊、互動遊戲認識菸草公司新型菸品及其標榜的新時代政策發展,已違反第12條規定,依同法第28條,可處新臺幣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指出,菸草公司舉辦公關活動,達到直接或間接廣告行銷目的,違背FCTC第13條(全面禁止菸品廣告、促銷、贊助)及第5.3條(政府政策應防範菸草業干擾)的國際規範。司法院釋字第794號解釋亦肯認政府禁止菸商以非典型廣告方式達到促銷菸品效果之管制手段係屬合憲,而菸商以「台灣菸品市場迎來轉捩點」並暢聊「新時代意義」作為宣傳主軸並廣邀醫藥記者,已明顯暗示係以近來加熱菸開放為主軸進行座談,並有透過媒體達到對不特定消費者推銷或促進新興菸品使用之意圖,自應屬《菸害防制法》第12條所遇規範禁止之行為,主管機關亦應有所作為。

   國教行動聯盟指出,自菸害防制新法112年上路以來,政府拖延超過2年半遲不公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卻執意讓「加味」加熱菸本周起上市販賣,衛福部本跟所有家長團體一致,為守護維護下一代對抗菸商,但國健署從七月至今,沒有對家長團體與媒體「說實話」!當台灣拒菸聯盟、醫藥記者,甚至是地方衛生稽查都沒有具體資料時,上周四已有網友搶先違法在脆(Threads)分享可上市販賣的加熱菸及必要組合元件品項,另今國健署網站公布政府核定通過的加熱菸及組合元件合計多達78個品項,遠超出國健署9月22日宣布的18個品項。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指出,加熱菸沒有濃厚菸臭味,加上菸商的宣傳行銷,很多年輕人都誤信加熱菸比較少害甚至可幫助戒菸。此時,台灣政府在未公告禁止加味菸的情況下決定「先讓加味加熱菸上市販售」,說之後「公告禁止加味菸後,就會下架加味加熱菸」,這種「先上車後補票」反其道而行的操作實令所有家長痛心。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指出,會提供邀請函與蒐證資料向主管機關國健署檢舉,確實制止及嚴懲跨國菸商的違法廣告行銷。

 台灣拒菸聯盟再次呼籲政府加速亡羊補牢三大重點:1.落實菸害防制法(1)確實取締網路違法廣告販售。(2)嚴禁任何販售場所展示出加熱菸載具。2.盡速依法公告禁止加味菸品,下架「加味加熱菸」及「所有加味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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