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商最常使用的廣告手法包括名人代言、表現歡樂的主題、主張餽贈菸品是快樂傳統的印象。這則廣告找了曾是電視演員的美國前總統雷根代言,營造歡樂氣氛。三、四○年代的好萊塢明星經常以百萬美金的代價為菸品代言,令人擔憂的是到現在許多開發中國家還是繼續給予菸商舉辦活動的機會。
直至今日,在世界某些地區仍有以贈送菸品為禮物的傳統習俗,因此世界肺臟基金會曾在中國推動 “送菸=送危害”活動(http://www.worldlungfoundation.org/ht/d/sp/i/9796/pid/9796),主張送菸就等於送上喪禮花圈及焦黑的肺臟。
資料來源:世界肺臟基金會 http://worldlungfoundatio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