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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新法實施後首例/飛機廁所抽菸 差點一罪兩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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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菸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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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龍(fjguo) | 2009/1/16 下午 1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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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菁菁、曹明正/高雄報導〕華航一架香港飛高雄班機前晚因陳姓女乘客在廁所抽菸,觸發煙霧偵測器導致警鈴大作,座艙長舉發後送航警局,航警局做完筆錄後,認定女子同時違反民用航空法及菸害防制法,又將該案分別移送民航局與高市衛生局。
高市衛生局昨宣布該案是菸害防制新法實施以來全國首例在飛機上抽菸被舉發案例,不過深入分析罰責後,發現民航法比菸害防制法罰責多了好幾倍,才「又」轉給民航局處理。
外界質疑的是,飛機全面禁菸行之有年,菸害防制新法實施後,開單懲處卻大費周章繞了一大圈,執法單位亂了方針?
衛生局十四日傍晚接獲高雄航警局通報,指華航九三四班機由香港飛高雄途中,五十年次的陳姓女子在廁所吸菸,導致機上煙霧偵測器啟動警鈴,經空服員敲廁所門制止後該女子才熄菸,航警局認定女子同時違反民用航空法及菸害防制法,昨分別函送民航局與高市衛生局。
航警局移送 衛生局再送民航局處理
一罪能否兩罰?衛生局表示,陳姓女子既然違法在機上抽菸,又遭航空公司人員檢舉,還有警局的筆錄佐證,當然可立即開單;但菸害防制法罰款為二千元至一萬元,民航法規定罰責為一萬至五萬元,衛生局最後裁定選擇罰責較重的懲處,「再」將該案移送給民航局處理。
未來,若是乘客或警方舉證大眾運輸駕駛或是乘客有吸菸事實,衛生局也可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開罰,告誡民眾不得在大眾運輸工具上吸菸。
據了解,在航空器上抽菸一年都會發生數起,只是依當時情況與航空公司的處理,不見得每個案例都會送給民航局,現在菸防法通過後,各航站也很擔心,轉機的乘客在過程中出了安檢線就屬「境內關外」,如果是外國籍,一旦上了飛機,就算之前躲在航站廁所抽菸被開單,也不見得收得到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16/today-lif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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