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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送電子菸當父親節、情人節戒菸禮物 電子菸也是菸品的一種、電子菸也會上癮、電子菸一樣有害 促政府速修法將電子菸納入菸品管理-- 禁止廣告促銷、禁止室內公共場所吸食、禁止網路販售等
分類:無菸記事
孫叔叔(jtf_abc) | 2013/8/7 下午 03:12:54


父親節~戒菸好時機!


父親節及情人節將至,董氏基金會接到不少電話,詢問電子菸是否較安全,是否能夠幫助戒菸。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祕書長黃嵩立指出,過去電子菸商,以「可以幫助戒菸」為宣傳,世界衛生組織(WHO)2008年即公開聲明:「沒有證據證明電子菸是安全或可以幫助戒菸的!」;現在電子菸商改變策略,以「電子菸是少害吸菸的選擇」誘騙吸菸者,甚至透過網路強調無害,並利用好萊塢電影置入行銷,讓青少年誤以為可安全使用,因此2013年WHO再次聲明:「電子菸內含尼古丁、一樣會成癮,且無助於戒菸!」。原來不吸菸者甚至有可能因為上癮而從吸電子菸演變成吸紙菸,或者兩種菸同時使用,根本不安全,絕對要提高警覺。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及董氏基金會提醒民眾,電子菸也是菸品的一種、電子菸也會上癮、電子菸對身體有害且未證明安全,民眾勿以電子菸當父親節或情人節禮物! 也呼籲青少年勿因一時好奇而成癮!同時,力促政府儘速修訂「菸害防制法」--禁止任何形式的電子菸廣告促銷、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全面禁止網路販售等。

終身義工孫越叔叔,提醒還在吸菸的爸爸們,沒有安全的菸品使用行為,完全不接觸菸品或戒菸是追求健康最好的選擇!孫叔叔說,「我已經少抽了」、「我會慢慢減量、慢慢戒」的吸菸者,容易因為慢慢減量反而難一鼓作氣戒除菸癮,有時甚至因為補償的作用而吸得更深,電子菸商就是抓住這種心態,以「吸菸者少害的選擇」來模糊戒菸的選擇,誤導大家改吸電子菸,各大菸草公司也看到可模糊「戒菸與菸害」的電子菸商機,所以紛紛併購電子菸廠,只要有誘人上癮的菸錢可賺,菸商都會放長線釣大魚。

而菸齡32年、每天1~2包菸、在許多偶像劇中飾演長輩角色的趙舜大哥表示,他是高血壓、糖尿病、中風、心臟病及腎臟病患者,可說是集多種菸害於一身的戒菸義工,許多人問他用電子菸戒菸好不好? 趙舜提醒,根據資料顯示電子菸成份除含有不同濃度的尼古丁之外,還可能含有其它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尤其,電子菸品質良莠不齊,國外多起案例是使用中突然爆炸,造成嚴重的口腔傷害,若吸菸者抱持「可以安心使用」的錯誤心理,不僅花了錢,還讓健康受到嚴重傷害、延後戒菸時機,實在得不償失。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主任詹政道表示,美國猶他州衛生局2010年對電子菸使用的調查中發現,居然有61%的人相信電子菸無毒,53%的人相信電子菸內沒有令人成癮的物質;2011年的調查更發現,有8%的高三生曾嘗試過電子菸,25%的青壯年(19~24歲)也曾使用過電子菸;這兩項調查都顯示年輕人對於電子菸危害警覺性低,容易因為好奇嚐鮮及誤認減害而使用,但因電子菸內多含尼古丁會成癮,也就接著轉而吸食一般紙菸,籲政府面對電子菸問題、防範未然,儘快將電子菸納入菸品管制。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林信和表示,目前臺灣衛生部門查察電子菸處理方法為:1)該物品如「含尼古丁」則為藥事法所稱「藥物」,可依「藥事法」處理;2)如產品「不含尼古丁」,即非為藥事法所稱之「藥物」,應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如其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即構成違反藥事法第69條及第91條第2項之規定;3)又如果該產品「不含尼古丁」也「未宣稱有戒菸療效」,但「外型類似紙菸」,則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及第30條規定處理。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基金會就接到256件民眾檢舉電子菸在網路違法廣告販售的案件,經基金會向國民健康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縣市衛生局檢舉後,已有111件從網路上下架,但仍有眾多違規案件待主管機關處理。姚思遠執行長強調,巴西、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都禁止電子菸販售、廣告及進口,臺灣也應立即修正「菸害防制法」,將電子菸明訂為菸品的一種,禁止任何形式的廣告促銷、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禁止網路販售等等,才不會誤導想戒菸的吸菸者使用而延續菸害,也才能避免讓不吸菸的年輕人因為好奇而受騙上癮。

姚思遠進一步指出,送給父親最好的禮物,就是陪伴爸爸去門診戒菸接受專業治療、撥打0800-63-63-63免付費電話、隨時上「董氏基金會-華文戒菸網」尋求支持,不要誤信菸商的宣傳與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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