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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菸害申訴案件 1個月等於3個月的量(董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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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媒體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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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kjhsuch) | 2009/5/10 下午 03: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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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菸害申訴案件 1個月等於3個月的量 知名網咖業者挑戰公權力 籲衛生單位勇於執法 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 「菸害防製法」執法滿4個月,初期民間團體接獲檢舉以私人職場為多數,自3月起則出現許多網咖的案例,執法第4個月網咖菸害申訴案更是暴增,截至今日止,1個月的案件數等於過去3個月的總量,由64件暴增至129件。除網咖外,最近許多民眾看到國民健康局的宣導影片,紛紛詢問「三人以上的公共場所才須要禁菸嗎?」,董氏基金會再次強調,所謂「三人以上」的規定,只是針對室內工作場所禁菸的限制,而室內「公共場所」不計人數,只要是供公共使用及供公眾消費的室內場所都須全面禁菸。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在所有網咖案例中有一家在全台擁有33家分店分散在8個縣市(台北縣、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的連鎖網咖「大都會網路咖啡美食館」,竟有超過20家的分店不約而同地遭到各縣市民眾檢舉,這些分店有的提供水杯,有的提供鐵桶以做為菸灰缸,甚至提供濕紙巾以做熄菸之用。業者雖然宣稱水杯是用來喝水,鐵桶是用來丟垃圾,但根據檢舉民眾指出,水杯內的菸垢及鐵桶中的菸蒂清楚顯示業者容許顧客於禁菸場所吸菸,並提供器物供吸菸之用。
姚思遠並指出,業者這樣的作法非但是漠視二手菸害,更是挑戰公權力的行為,根據菸害防製法第十五條規定,「全面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因此,不論何種材質、何種形狀之器物,只要是做為菸灰缸之用,都不得提供,違法業者可處1萬-5萬罰緩。但除了部分的違規業者外,其他守法的無菸網咖更多,因此,希望縣市衛生單位勇於處罰不法業者,這樣才能確實保障國人健康,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姚思遠並指出,業者這樣的作法非但是漠視二手菸害,更是挑戰公權力的行為,根據菸害防製法第十五條規定,「全面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因此,不論何種材質、何種形狀之器物,只要是做為菸灰缸之用,都不得提供,違法業者可處1萬-5萬罰緩。但除了部分的違規業者外,其他守法的無菸網咖更多,因此,希望縣市衛生單位勇於處罰不法業者,這樣才能確實保障國人健康,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終身義工孫越表示,在享有無菸環境的當下,我們感謝吸菸者的守法外,更感謝辛勞的稽查人員,除上班時間忙於稽查及行政工作,更常常在晚間出勤執法,有時還會遭到違法業者或民眾的惡言相向。在短絀的人力下,要做最有效的事,我們由衷的感謝這群默默付出及承擔壓力的稽查人員,同時我們也要向主管機關請命,一定要有足夠的執法人力,才能確實落實無菸環境,人民的健康才能獲得保障。
姚思遠強調,「菸害防製法」的立法意旨係在維護國人健康,是一重要的民生法案,而再好的法令若不能確實執行,則如是形同虛設,因此,從下而上的配合,是落實的第一步,請癮君子尊重自己並維護他人拒吸二手菸之權利,遵守法令至戶外吸菸,再者,也呼籲政府務必有效執法、勿枉勿縱,切莫讓業者抱持僥倖的心態。
~~~~~~~~~~~~~~~~~~~~~~~~~~~~~~~~~~ 喔 大都會耶~~ 附近有一家~~ 標榜24小時上網不用錢說
建議業者~~ 要照顧好客人的健康 生意是要做長久的啦~~ 業者也不希望客人在網咖~~中風葛屁(吸菸兩倍)~~或是心臟病發作吧?(吸菸3~6倍發生率) 另外客人得到肺癌.肺氣腫.慢性肺病.口腔癌.食道癌.乳癌.胰臟癌(吸菸皆5~10倍發生率) 就不能來消費了耶~~
賺錢也要有良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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