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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外抽菸 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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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菸害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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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kjhsuch) | 2009/2/8 下午 07: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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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外抽菸 罰2000元 【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2009.02.07
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快滿月,基隆市衛生局已開出9張告發單。有1名男子在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外吸菸,雖在戶外仍屬禁菸範圍,被罰2000元。
衛生局表示新法施行後,還有13名青少年違法吸菸,依法不用罰款,但要接受戒菸教育。
菸害防制新法禁菸的範圍更廣,罰則更重,衛生局近期加強到遊藝場所、醫院和公車站等地點,取締民眾違法吸菸。
衛生局稽查人員發現民眾違法吸菸,會要求當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為了順利執法,都請警方派員陪同,藉以約束吸菸族遵守法律,確保他人健康。
菸害防制新法施行近1個月來,衛生局共開出9張告發單,分別為1家遊藝場提供菸灰缸,處罰業者1萬元,還有8名男子分別在網咖、電子遊藝場和醫院吸菸,各被罰款2000元。
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規定,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和其他文化、社教機構的室內場所禁菸;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和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的所在場所(含戶外空間)全面禁菸,也就是說,醫院急診室門口和戶外庭院都不准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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