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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與內政部聯手呼籲 「拒絕違法販售菸品-需要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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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拒菸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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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shwulin168) | 2010/8/4 下午 03: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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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與內政部聯手呼籲 「拒絕違法販售菸品-需要您的支持」 李明依及其子威力教業者拒賣小撇步 「華文戒菸網」提供八萬家業者-菸品展示、販售方式自我評估表 十大連鎖通路率先響應
 圖說:第一排左起 義工 威力同學/義工 威力媽李明依/內政部部長江宜樺/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國健局副局長趙坤郁/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
「菸害防制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皆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為了提供孩子無菸害的環境,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國民健康局及董氏基金會,聯手呼籲全國約八萬個販菸場所「拒絕違法販售菸品-需要您的支持」。而李明依及其子威力更以簡單明瞭方式,教大家面對三種情境以三句話來拒絕賣菸予未成年人:「同學~我不能賣菸給你!」、「少年仔~拜託證件看一下!」及「抱歉~警察會調閱監視錄影帶,直接賣菸給你,我們會被罰錢啦!」。董氏終身義工孫越及陳淑麗也攜手籲請販菸場所共同「拒絕違法販售菸品」,由全台十大連鎖通路商率先宣誓響應,將於販售菸品的門市設置相關文宣並加強宣導,一起為孩子打造無菸害的環境。
內政部部長江宜樺表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給兒童及少年。對於違反者最重可以處5萬元的罰鍰。例如之前發生大人提供菸品給三歲幼兒的離譜事件,實在不應該發生在成熟進步的臺灣,所以請所有業者務必守法,而所有家長也理應盡到照顧的責任,內政部更會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立場,不論是警政署或是兒童局都將全力配合衛生單位,稽查不法。
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陳淑麗表示,為協助全國售菸業者符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特地在「董氏基金會-華文戒菸網」成立「拒絕違法販售菸品」專區,提供「售菸業者自我評估表」,讓業者可以明確針對菸品展示、販售方式進行自我檢測,更於專區中提供完整案例及法令說明,讓八萬家第一線售菸業者確實遵守法令。
義工李明依及其子威力同學,則現場以最簡單、馬上就可以朗朗上口的話術,教大家並帶領現場的業者代表演練,如果遇到有年輕的學生來買菸,可以自然說出:「同學~我不能賣菸給你」或「少年仔~拜託證件看一下」,而對於聲稱自己忘記帶證件的未成年人,可以說「抱歉~警察會調閱監視錄影帶,直接賣菸給你,我們會被罰錢啦!」;另外還教一般民眾如果看到有人要賣菸給孩子,千萬勿嫌麻煩,多說一句:「拜託~嘸通拿菸乎囝仔」或「老闆~請不要賣菸給小孩!」。李明依更表示,如果不方便當下即時提醒,也請務必在事後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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