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民眾向消基會反應,銀行業者已收取信用卡遲繳循環利率,卻又收取違約金,而根據消基會換算以遲繳卡費 1,001元(一千元以下照理應免繳違約金)遲繳一天,違約金是450元,乘上一年365天,換算成年利率就高達16425%!比民法二十%的利率上限高出八百多倍,法院已有判例指違約金超過二十趴就不合理,消基會引民國九五年訴字第八八四號判例指出,當時消費者被以年息十七%扣繳循環利息,又要再繳違約金,法院判定消費者已經用支付循環利息的方式付費,並非不繳卡債違約,因此僅象徵性判違約金一元的罰鍰,銀行應取消違約金,不要一隻牛剝兩層皮,目前德國已經立法刪除違約金的規定,而台灣雖然是申請時就已明列的條約,但是否符合公平原則,值得市場進一步探討。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循環利率的這個部分,不能重複向消費者或向用卡族收取,因為這違反公平正義原則,在現階段不是很明朗的時候,能夠少用信用卡就少用信用卡。」,消基會砲轟,銀行端躲貓貓,中信銀信用卡部門拒絕回應,渣打銀行說消基會的算法不公平,違約金是申請的時候就有的條文,面對消基會炮火猛烈的抨擊,銀行業者忙著鑽地洞,就是不正面回應,消基會針對20家銀行進行收取違約金的調查,調查結果發現,以卡費1,001元來算,僅遲繳一天,計算出的違約金換算成利息,約在 394.2% ~16425%之間,當中最高的以渣打商銀為例,卡費1001元遲繳一天,違約金是 450元,乘上一年365天,換算成年利率就高達16425%!其中有9家業者循環利息也超過10950%,佔了45%,分別是渣打商銀、中國信託、新光銀行、台北富邦、日盛商銀、荷蘭銀行、遠東商銀、聯邦銀行、兆豐商銀。所以,大家千萬不要忘記幾年前的亞洲金融風暴,這些銀行是何種嘴臉要人民拿納稅錢來救它們,想想看現在,它們是如何 剝我們人民的皮、啃我們人民的骨、喝我們人民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