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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北北在2008.02.0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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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kjhsuch) | 2008/2/5 上午 1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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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投訴 少年為超商公仔買菸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2008.02.04】 董氏基金會促將菸品與公仔脫鉤 國健局:明年新法實施 賣菸不得附贈品 現在只能道德勸說 董氏基金會最近接獲家長投訴,未成年小孩為了蒐集便利超商公仔贈品,買菸湊足集點金額,而業者竟不問年齡,賣菸給青少年。董氏基金會表示,此舉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希望超商將公仔與菸品脫鉤。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贈品價格只要不超過菸價四分之一即可。國健局副局長趙坤郁說,待明年一月十一日新法上路,包括公仔在內的任何物品都不能作為銷售菸品的贈品或獎品,「現階段只能透過道德勸說,有沒有違法,要逐案認定」。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不少便利超商都推出集點送公仔活動,有母親打電話到基金會投訴,無意間看到高中兒子發票,才發現兒子竟然為了快速蒐集超商推出的多啦A夢公仔,就在便利商店買菸,這位媽媽認為,便利超商把菸品納入集點送公仔,是助長青少年吸菸。
林清麗說,另有一位家長檢舉,在超商等待結帳時,目擊兩位青少年為了湊足可以集點的金額,當場決定買菸,店家也直接給菸,並未詢問兩人是否滿十八歲。董氏基金會表示,公仔贈品可愛到連大人都愛不釋手,加上一包菸約四、五十元新台幣,較容易湊足集點金額,寒假時青少年不必穿制度,更容易買到菸。
「公仔才剛風行,基金會就陸續接獲投訴。」林清麗說,董氏基金會曾私下跟超商溝通,當時,超商希望基金會能給他們一點時間,修改電腦軟體,但一年多了,超商的結帳系統還是沒把菸品排除在贈品集點之外。
文化大學法研所教授姚思遠指出,超商把菸品納入集點換公仔或折價券,可能助長青少年加入吸菸行列,或是為了換公仔,增加吸菸量,超商應該立刻停止。
趙坤郁則表示,國健局曾對希望超商業者發揮社會責任,不要把菸品納入集點送公仔範圍,但他也坦言,除非公仔價格超過菸價四分之一,否則無法處罰。
圖片來源 :網路
 看了這篇報導 真是搞不懂為何國x局要反對?
因為這不只是雙贏..而是一個11贏的局面!!
1.高中生可以得到公仔 2.高中生較不會買到假菸(路邊攤假菸比超商多) 3.超商可以做到生意 4.菸商可以獲得利潤 5.公仔製造商可以推銷公仔 6.醫院可以多點病人 7.報紙可以多點報導 8.恰北北可以罵人 9.國健局可以發表官方評論.並予道德勸說 10.國家可以收到菸稅.營業稅與菸品健康捐 11.獅子王可以寫在部落格...
小小一件事情..好處這麼多..真是功德圓滿呀!!
只有家長不高興~~不高興是小事
國x局都可以把門診戒菸限額限量 2008 quit and win 擬不補助... 基層菸害防制預算砍一半 職場健康促進中心預算砍60%並縮編
真不知道高中生拿個公仔在氣啥?? 難道不瞭解公仔與吸菸對青少年的重要嗎?? 更何況之前吵著說要把菸漲到100元 難道等漲價再來買嗎??
 買菸集公仔要趁現在哦!!\ 以後若因為吸菸生病..也有公仔陪伴 若不幸因為吸菸死掉..也可以請家人燒公仔陪葬...黃泉路上應當不寂寞呀!! 當然..現在吸菸死掉..國健局是沒有補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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