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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甦術加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免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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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未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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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人(martyshiao) | 2008/10/27 上午 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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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甦術加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免費課程)
※ 引述<小忠(z012891)>之銘言:
行政院衛生署「心肺復甦術加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CPR+AED)」
急救教育訓練實施計劃
一、依 據:
(一) 行政院衛生署於97年1月17日召開「急救教育訓練推廣」研商會議,決議內容略以:「將 推廣全民CPR+AED之訓練,初期以大型場所且人口眾多的地點,其訓練內容包含示範教學與 實地操作演練。」
(二) 依行政院衛生署97年10月3日衛署醫字第0970042494號函委託辦理。
二、目 的:
為增進全民急救技能,進而透過訓練將相關急救技能推廣於民間,增進民眾心肺復甦術、異 物哽塞和使用AED之技能,進而達到民眾自救救人之目的。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四、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
五、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大林分院、中華民國急救技能推廣協會。
六、實施地點:慈濟醫院大林分院感恩樓13樓臨床技術中心階梯教室(嘉義縣大林鎮民生路2號)。
七、實施日期:97年11月16日、17日共兩梯次;時間-08:00~17:00。
八、訓練對象:大型場所第一線救護人員、學校校護及教職員、BLS指導員及相關急救衛生教育工作人員。
九、訓練人數:每梯次五十名,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十、報名費用:免費報名。
為方便成績之寄發,請現場繳25元之回郵掛號信封,務必填妥收件人住址、姓名。
十一、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傳真報名【FAX:(02)28357664】。
十二、本計劃聯絡人:劉軒宏先生;電話:(02)28356542。
十三、成績與認證: (ㄧ)完整參與整個課程,且通過測驗者,將由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核發「心肺復甦術
暨自動體外電擊器」合格證書,證書有效期限兩年。 (二)基本救命術指導員通過測驗者,「基本救命術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限依受訓日期展延一年。
十四、備註: (ㄧ)本訓練課程公務人員全程參加者可獲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認證。 十五、課程表 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訓練課程表 時 間 主 題 負責人員 7: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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