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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快訊
發布日期2017/12/21
有效時間
標題【董氏新聞】震驚!!! 日本菸商再打臉台灣政府~擴大違法促銷!
詳細資料
震驚!!!日本菸商無視法律、擴大違法、打臉台灣政府
上周日本菸商違法促銷東窗事發後
不但未懸崖勒馬 竟延長促銷活動到明年3月
董氏、消基會痛批日本菸商~踐踏台灣人民健康、藐視台灣法律!
民團呼籲~(1)政府積極嚴懲違法菸商!(2)行政院快修法
 
   上週經民眾舉證揭發各大菸商30年來首次同步違法促銷菸品後,各菸商立即提前至本周或下周結束違法促銷活動,唯獨日本菸商認為經民間團體指責加上媒體報導,更多民眾已知道此促銷活動,機不可失且政府行政緩慢,居然決定延長促銷活動至明年3月底。董氏基金會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痛批日本菸商~踐踏台灣人民健康、藐視台灣法律。呼籲政府~積極執法,確實開罰!同時,也批政府不作為、遲遲不修法。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3年前中央與地方政府為了招商,而主管菸害防制工作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又未能固守國民健康,縱放外國菸廠進駐台灣,結果就是,日本菸商享有7.6公頃廠房、其他租稅優惠,從此每年更可少繳一、二十億關稅給台灣政府,並在享受台灣投資所有的福利後,進一步推出低價新品牌、生產「日本進口菸」,並利誘與透過雜貨店及檳榔攤向年輕人違法促銷菸品,東窗事發後,還囂張延長促銷活動時間,完全無視台灣政府的執法能力。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菸害防制法」明確規定,菸商以折扣及贈品的方式促銷菸品,已違反第9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每一個品項菸品可處500萬元~2500萬元罰鍰。但4月就發生的違法促銷案到12月都還不罰,加上衛生局只處理民眾舉證檢舉的少數個案,難怪菸商看不起政府的執法能力。請政府全面性的對每一間零售店進行稽查及宣導,對違法促銷的每一個品項菸品處最高2500萬元罰款。同時修正「菸害防制法」,對菸商違法促銷、廣告菸品加重罰則,從處「500萬元~2500萬元」提高到「1千萬元~5千萬元」,且「經三次處罰者,要停止製造、輸入1年~3年」
    姚思遠執行長進一步指出,今天(21日)起,香港執行佔菸盒正反面面積85%的大幅警示圖文,十二款警示圖文包括死亡、陽痿、衰老、中風、切除喉嚨、末梢血管疾病、燃燒金錢等強烈的警示。反觀台灣還停留在10年前印製35%面積不痛不癢的警示圖文。姚思遠執行長強調,台灣不只是警示圖文規範落後,也無法真正管制菸商的違規促銷,其實是各項菸害防制政策都落後,「台灣拒菸聯盟」已提出符合FCTC的菸害防制法修訂案並送進立法院,但政府版草案至今還躺在行政院,請賴院長扛起責任,立即修法!
日本菸商違法促銷影片連結(點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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