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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菸品-【加熱菸】

菸品點燃會釋放7千多種化學物質,其中有超過250種是有害的化學物質,還有93種的致癌物。吸菸會導致各種癌症、心血管疾病、口腔疾病及COPD (肺阻塞) 等疾病。世界衛生組織指出:2位吸菸者就有1位會因其吸菸行為而死亡!澳洲政府研究更指出,每3位吸菸者就有2位會因其吸菸行為而死亡。

當全球各國的菸害防制大躍進,菸草公司為了開拓更大的市場,2011年起投入生產「電子煙」,2015年起更陸續推出「加熱式菸品」,2017年更砸下10億美金成立「無菸世界基金會」推廣這些「新型菸品」,菸商以其龐大的財力與政商關係,加上過去百年行銷推廣傳統紙菸的實戰能力,使這股「新型菸品」勢力快速崛起。

什麼是加熱式菸品

●加熱式菸品亦屬菸草產品,透過電子裝置高溫加熱至約攝氏350度(非點火燃燒)讓菸草柱產生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學物質的菸霧,供人吸食。
如同一般紙菸一樣,加熱式菸品主要以菸草製成,所以含尼古丁,會讓人成癮。
國際菸草公司將加熱式菸品包裝成潮流產品,宣稱「減害」,以降低民眾對其害處的警覺,吸引年輕人使用。

對身體的影響

世界衛生組織表示所有形式的菸草使用都有害,菸草本身具有毒性,即使是天然形式也含致癌物質。
●2018年全球最大菸商-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公布自家「iQ*S」加熱菸至少含有58種有害化學物質!
●2019年瑞士實驗室最新發現,「iQ*S」只要加熱至攝氏100度時就會產生「異氰酸酯毒素」,毒素一旦被吸入或是接觸到皮膚都會對人體造成巨大傷害,而「iQ*S」使用時是被加熱至攝氏350度,未來更多的科學證據將指出的毒素量可想而知。
●2020年-進一步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有毒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 等都是高度毒性!
歐洲研究發現,加熱式菸品一樣含有尼古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一氧化碳及多環芳香烴(致癌物)。
韓國政府的研究證實,「加熱式菸品」含有多種致癌物質。
●最新的研究結果亦顯示加熱菸仍有二手菸及三手菸危害問題!加熱菸還會產生PM0.3(300奈米),即比PM2.5更微小的懸浮微粒,可深入人體肺部及血管,造成呼吸系統和血液系統傷害,長期甚至導致癌症或死亡。

加熱菸不被認可為減害產品

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PMI)提交I*OS「風險改良菸品 (modified risk tobacco products, MRTPs) 」申請;歷經三年仍遭到美國FDA駁回;PMI再提出申請,2020年7月7日,美國FDA最終只通過「暴露改善(exposure modification)」,而非菸商申請的「風險改良(risk modification)」,也就是不允許菸商使用「減害產品」來行銷IQ*S加熱菸 !

 

期間,菸商在2019年4月30日通過美國FDA的「菸品上市前申請PMTA」,IQOS才有條件地以「菸品」名義在美國境內上市。

 

新型菸品未經政府核准上市

世界衛生組織表示所有形式的菸草使用都有害,菸草本身具有毒性,即使是天然形式也含致癌物質。
●各國的研究發現,新興菸品已經造成青少年尼古丁濫用及多重使用的危機!
(1)2018年的一項跨國調查發現,加拿大、英國的青少年中,想嘗試電子煙的分別高達29%、31%,而想嘗試加熱菸也達26%,28%。
(2)日本的加熱菸追蹤調查報告發現,15-19歲青少年使用加熱菸「iQ*S」的比例,從2015到2017年兩年就加了3.3倍,非吸菸者使用加熱菸的比例在兩年內更是遽增13倍。
(3)韓國開放成人使用電子煙,一年後青少年曾經使用電子煙比例為0.5%,3年以後竟增加到9.4%,遽增19倍;而2017年開放成人使用加熱菸,一年後就有約3%青少年曾經使用,比電子煙的擴張還快。更驚人的是,使用加熱菸的青少年,高達7成5為紙菸使用者、4成5為電子煙使用者,4成為紙菸及電子煙的雙重使用者,也就是可能同時使用三種菸品。

加熱式菸品的管制

有關加熱菸IQ*S,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5年8月22日國健教字第1050005125號函,略以:(二)….該產品可分為(1)電熱式菸草產品;(3)支撐器;(3)充電器三部分組成。各該項目可分開獨立販售,故其與上開傳統菸品之屬性不同,應分別認定之。(三)有關菸草產品部分,係部分以菸草製成,應屬菸酒管理法與菸害防制法所稱之菸品。

至有關支撐器及充電器部分,因其形狀類似菸品,依據本署104年8月13日國健教字第1040701069號函釋之意旨,菸害防制法第14條明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 他任何物品,另,上開規定所稱「菸品形狀」,非指任何具長條形狀外觀之物品即屬之,而係該物品 足令未成年人於認知上產生可作為模仿菸品之混淆,電子煙將類似煙霧之蒸氣吸入肺中,產生模仿吸食菸品情形之效果,足令未成年人產生認知之混淆,為本法所禁止,另上開支撐器及充電器等零件倘組成後可供吸食電子煙之載具使用,核屬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之規定。

New!衛生福利部與財政部,為維護國人健康,共同決定不採納「合法開放加熱式不燃燒菸品,納入健康菸捐」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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