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避重就輕 未依國際公約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 財政部大費周章 菸稅竟只調回26年前的價格! 為全面防制菸害 降低青少年吸菸率 民間團體將請託立法委員緊急提案 符合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範修法
今日行政院通過「菸害防制法」及「菸酒稅法」修訂草案,竟然只提調漲20元菸捐及5元菸稅,而未依循世界衛生組織(簡稱WHO)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台灣國際醫學聯盟、董氏基金會感到非常痛心,並將緊急請託立委提案,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詳如附件),包含「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百分百禁菸,同時擴大稽查機制」、「菸品容器印製80%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同時禁止菸品陳列」、「禁止菸草產業進行任何形式之廣告、促銷及贊助,並加重菸草公司違法廣告、促銷的罰則」。
另外,財政部大費周章,將26年未曾調漲的菸稅增加5元,竟然只是回到26年前的菸稅價格(2002年台灣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每包菸品菸稅從16.6元調降為11.8元),完全是做白工,無法解決菸價過低、青少年吸菸率居高不下的問題;對於衛生、財政機關的不負責任,行政院主管機關的督導不力,民間團體深表遺憾,並呼籲應立即著手調漲菸稅每包20元,初估整體菸稅可接近國際的低標、增加國庫稅收,更可達到減少菸品消耗量及抑制青少年吸菸的健康效果,並使福利擴及全民。
1987年台灣開放洋菸進口時,總部設在紐約的萬X路菸品當地每包售價美金1.5元,在香港為港幣13元,在台灣為台幣45元,經過26年,紐約現在每包菸品為台幣360元(12美金),香港為台幣200元(52港幣),台灣竟才台幣85元。不管是紐約或香港這期間都歷經了7~8次的菸稅調漲,台灣則26年來未曾調漲。台灣菸稅、菸價過低是菸害防制成效不彰的重要因素之一。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世界銀行指出,已開發國家政府,應落實菸品稅占菸品零售價67%~80%,才能達到抑制青少年吸菸、減少菸品消費量,且又不致讓菸品走私市場猖獗的三贏局面。且根據國內研究,提高菸品價格是降低青少年吸菸率的有效策略。為了防止青少年吸菸、或為了促使吸菸青少年戒菸,提高菸稅是最有效的策略。台灣目前1包紙菸價格落於新臺幣50元~90元(美金1.7元~3元)之間,其中政府課徵31.8元的菸稅(稅11.8元+捐20元),再加上營業稅約新台幣3.5元及進口關稅約新台幣2.2元,目前整體菸稅約占菸品零售價的五成;相較於高收入國家之平均一包紙菸菸價為新臺幣180~360元(即美金6~12元),且菸稅占菸品零售價約七成,台灣的菸稅始終原地踏步走,成為青少年吸菸率增長的幫兇。
為防制菸害及降低青少年吸菸率,需要更多努力,台灣國際醫學聯盟、董氏基金會共同呼籲關心全民健康的立委立即提案,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同時增加20元的菸稅,促成保護青少年免於菸害及維護國人健康的目標。
 附件: 民間團體請託 依照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修訂台灣「菸害防制法」 壹、修正「菸害防制法」 一、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百分百禁菸,同時擴大稽查機制,而場所負責人應盡到確實勸阻吸菸的責任。 「美國冷暖氣暨空調工程師學會」報告指出:「沒有任何空調與空氣清靜裝置可以百分百過濾二手菸及三手菸」!因此,室內設置吸菸室絕對無法保障全民的健康,此外必須進入吸菸室打掃及清理菸蒂的基層勞工,健康也勢必被犧牲,為此各國政府皆盡力依照FCTC的規範,積極建立百分百的無菸環境。世界銀行也指出,完整且落實的無菸政策將有助於降低菸草總消費量4%~10%。 我國2009年1月開始執行的現行法令規定,僅「大多數的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禁菸」,仍有許多但書規定,反而易造成業者的管理分歧與執法者的困擾,二手菸害當然也就因此不能確實受到控制。 香港2009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百分百的全面禁菸(國際機場除外),且除擴充控菸督察外,再增列警察、食環署督察、康文署督察、房事署督察等一起加入菸害防制稽查取締工作,才有現在無菸環境的成果。台灣目前僅約有400位衛生稽查員,若學習香港,2009年起名義上將警力納入,展現落實法令決心的氛圍,更可達事半功倍之效。 此外,像網咖、撞球館等年輕族群喜歡出入之場所,其違法吸菸狀況之所以一直無法改善,往往都是店家縱容的結果。所以希望加入罰則,對於不主動勸阻的店家處以與違法吸菸同樣的罰款2千~1萬元的罰款。
二、菸品容器印製80%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同時禁止菸品陳列。 2009年起,臺灣菸盒警圖只需印製35%,是目前63個實施國家中面積最小的,且六則警圖內容最為溫和,難達警示效果。所以各大菸草公司無不把握台灣菸品容器印製規範寬鬆的機會,各種包裝印刷推陳出新。 澳洲在1965年時成人吸菸率高達43%,至2011年降為20%,但其政府為了人民健康及抑制青少年吸菸率,不惜與四大跨國菸草公司正面衝突,提出「菸品素面包裝立法」,成功在2012年12月起成為全球第一個執行所有菸品外包皆為土綠色的素面包裝,同時正反面需印製警圖90%與75%的措施;爾後更執行菸品下架,禁止陳列。而鄰近台灣的泰國,其衛生部長已在今年3月初簽署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由55%擴大到85%的法案,預計2014年起實施。此外,中南美洲的烏拉圭,其政府除年年更換警圖,更於2010年將警圖面積從50%擴充到80%;而全球第一個執行印製警圖的加拿大政府,2012年7月起也開始執行警圖面積正反面75%。 為了讓年輕人不會受菸品包裝及形象吸引,下一代不再有菸品品牌的迷失,我們應趕上國際的腳步,致力推動菸品容器底色為土綠色的「素面包裝」,及印製正反面積80%以上寫實震撼的警示圖文,同時規定菸品容器兩側詳述各種有害致癌物質,讓資訊明朗化、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再者,台灣現行法令允許菸品陳列,2012年,菸商已從一萬多家24小時營業的連鎖便利商店佈署,更進一步的投入人力、財力,深入到各個大街小巷的零售點進行佈點,以突破台灣禁止菸品廣告促銷的禁令。 目前已經執行禁止菸品陳列的國家有冰島、加拿大、泰國、愛爾蘭、挪威、芬蘭、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國家,且有更多的國家正在立法及研議實施方式。為了不讓年輕人處在無時無刻的菸品展示與誘惑的環境中,立法禁止菸品公開陳列,是刻不容緩的事。
三、禁止菸草產業進行任何形式之廣告、促銷及贊助,並加重菸草公司違法廣告、促銷的罰則。 台灣特有的菸品健康福利捐(簡稱菸捐)自2002年起開徵,而一定比例必須專款專用於社會福利工作。2011年指定使用於社會福利之專款為10.5億元,由於菸捐有特定比例專款款專用於補助全民健保虧損、社會福利、衛生保健及菸害防制等工作上,故各社會福利團體皆會極力爭取菸捐的補助,菸商更是積極介入這部分的經費使用,例如一面鼓勵老人福利機構爭取政府補助,另一面也贊助老人福利機構,致使台灣出現某些民間團體一手拿菸捐的補助、一手拿菸商贊助的畸形現象。 此外,台灣法令未完全禁止菸草產業的廣告行銷,更是讓菸商可以遊走法令灰色地帶,極力增取曝光的機會,以美化其販賣致命產品的形象。 臺灣菸品製造、輸入商全年銷售金額估計達新臺幣1,600億元。是故菸商之任何違法行為,都將因菸品銷售數量龐大而嚴重危害國人健康;而相對於菸商的行銷與獲利,現行違法處五百萬元以上的罰鍰金額確實過低,顯然不足以收嚇阻之效。因此,將對製造輸入商罰鍰數額提高二倍,並還原以前即有的累犯者停止製造、輸入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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