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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菸新制滿月 董氏基金會籲嚴謹執法 |  
                    | 分類:拒菸宣導 |  
                    | 孫叔叔(jtf_abc) | 2009/3/19 上午 09:07:24 |  
                    | 2009/02/08 15:13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8日電)菸害防制新制上路即將滿月,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天表示,主管單位國民健康局對法令朝令夕改,弄得天怒人怨。他們呼籲嚴謹執法,創造全民最高健康價值。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理想的禁菸法令應是室內全面禁菸,而不是限定為3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此外,禁菸場所部分仍有許多但書與例外、菸品仍可展示等,都顯然未百分之百符合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的規範。他認為菸害防制法只是一個80分的法案。
 
 中國人權協會名譽會長柴松林也說,理想的禁菸境界是完全沒有菸,因此他只給菸害防制法40分。
 
 菸害防制法新制1月11日上路,姚思遠表示,這項原本立意良善的法律,明明規定醫院、車站為禁菸場所,國健局竟解讀為醫院、車站10公尺外、廟宇無須禁菸等說法,令人不解;他說,除非在菸害防制法第15、16條中找到例外規定,否則應該全面禁菸。他希望國健局不要再畏首畏尾,朝令夕改。
 
 新制上路到2月7日止,董氏基金會共接獲142件具名申訴案,其中8成(110件)的案件都是職場吸菸問題,包括主管辦公室、樓梯間或廁所等違規吸菸的情形。姚思遠指出,其中最多的是在個人的工作隔間中吸菸或老闆在自己辦公室吸菸。
 
 不過,董氏基金會指出,142件是指成案的案例,還有許多民眾來電詢問,但在經濟不景氣的考量下,擔心檢舉會丟掉工作,最後選擇不檢舉,而決定默默忍受。基金會說,類似未成案的案例大約有100件。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社長孫立群曾是老菸槍,他說,從前的菸害防制法是讓吸菸者不爽,不吸菸者更不爽;新制又多出許多例外情況,讓吸菸者和不吸菸者更是無所適從。
 
 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陳淑麗也說,國健局的執法,令人失望。
 
 
  圖說:左起終身義工陳淑麗/消基會孫立群/人權協會柴松林/戒菸諮詢召集人薛光傑/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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