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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需要全面禁烟,除部分公共场所可设“独立空调及独立隔间”之吸烟室外,吸烟一律须至户外。各场所负责人或是民众可依下列步骤确认是否符合新法规定。自2009年1月11日起,如有发现疑似违法之情事,请迳向县市卫生局检举,或洽董氏基金会。
- 检查所有入口明显处是否已张贴全面禁烟标示
室内公共场所应在所有入口处张贴明显的禁烟海报或贴纸,如果场所非常大,建议在大门口摆放180公分高之禁烟宣导立牌,总而言之,要明显清楚告知,达到提醒之作用,且符合法令规定。
- 确认没有设置室内吸烟室、没有摆放烟灰缸及打火机
新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且不得设置室内吸烟室。虽然旅馆、商场、餐饮店等,依法可以设置吸烟室,但是吸烟室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署公告的“吸烟室设置办法”,设置吸烟室的基本条件就是至少做到“独立空调及独立隔间”,设置不符规定者,一律视为全面禁烟场所,卫生稽查人员可依法处分业者新台币10,000元-50,000元罚锾,总之,设置吸烟室劳民伤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吸烟室取消、烟灰缸、打火机收起来,吸烟请至户外指定区域。
- 礼貌行动
室内场所推行无烟后,不只是空气清新,整个环境也干净了,如有人一时疏忽在禁烟场所吸烟,不论你是店家或是消费者都可以以礼貌的口吻,指着禁烟标示提醒此场所全面禁烟。吸烟的人也可能因为不方便,尝试戒烟。如此,所有人的健康都因此多了一层保障。
怀恩慈善基金会、董氏基金会 制作
| 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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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素史克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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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瑞大药厂 |
信和国际法律事务所 林信和律师、均衡法律事务所 李凤翱律师
游开雄律师事务所 游开雄律师、文化大学法学院 姚思远院长 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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