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率先訂定「菸品及電子菸管理自治條例」
國健署正積極研議推動符合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範的全面性修法
並將電子菸也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
面對電子菸商來勢洶洶的行銷以及強力誤導「電子菸不是菸」、「電子菸無害」、「電子菸幫助戒菸」等,台灣國際醫學聯盟、消基會及董氏基金會自102年起即持續推動電子菸也應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但遲遲無法獲得中央主管機關的認同及行動。
根據衛生福利部調查,國中生吸食電子菸的比例從103年的2.0%上升至3.0%,高中生吸食電子菸的比例也從103年的2.1%,上升至104年的4.1%。由於電子菸害問題愈演愈烈,並在校園氾濫成為毒品藥物的載具,多個縣市政府開始研議以自治條例來管制,現在新北市政府率先訂定「菸品及電子菸管理自治條例」,是台灣首次將電子菸與一般菸品危害等同看待,其範圍雖僅限於校園及學生,但對於中央政府在管制電子菸危害的作為上,應也可產生積極敦促借鏡的力量。
令人振奮的是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新上任後已公開表示,將盡快推動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範的全面性修法,並研議將電子菸也納入「菸害防制法」進行管制。
電子菸的危害並不亞於一般菸品,其是一種透過霧化程序將含有尼古丁、甲醛、乙醛、丁二酮、多溴聯苯醚、重金屬或其他藥物及香料等物質的液體供使用者吸入的裝置,對國民健康有以下之重大威脅:
一、電子菸會成癮且無助於戒菸
電子菸菸彈通常含有6~24毫克尼古丁,甚至超過100毫克以上。研究顯示,絕大部分的電子菸使用者仍然吸食一般菸品,導致成癮的尼古丁攝取量增加,不但對健康造成更大威脅,更將難以戒除菸癮。
二、電子菸含有致癌物卻被行銷為無害商品
研究發現電子菸內的甲醛及乙醛含量最高達紙菸的10倍,但消費大眾多已相信電子菸商塑造的「電子菸無害、非菸品、不會上癮且可幫助戒菸」等誤導,若不予有效管制,長期危害將難以收拾。
三、電子菸成為青少年入門菸及各種毒品藥物的媒介
電子菸無須經過燃燒,且加入大量大量化學香料(例如︰水果味、花香味、巧克力、可樂汽水味…),無刺鼻味道而看似無害,加上電子菸的行銷手法,及各國法律規範與產品定位模糊,已成為青少年的入門菸品,在美國、華人地區更不斷發現在電子菸內加入大麻、甲基安非他命等藥物,成為青少年菸品和藥物混和濫用的新媒介。
四、電子菸有隨時爆炸的危機
電子菸無論是在使用中、充電中、零件測試時,或甚至完全未使用狀態下,均頻傳爆炸事件,是生活中的不定時炸彈!實際案例中,輕則炸傷、引起火災,重則脊椎損壞、顏面重建,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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