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市議員李彥秀呼籲立法規範電子菸的製造與販售。董氏基金會表示,電子菸也要同時納入《菸害防制法》,才能明確控管、避免電子菸成為吸菸的入門媒介!同時也呼籲,現適逢國高中畢業季,請同學勿信電子菸商謠言,強調「電子菸就是菸、不可幫助戒菸、吸電子菸一樣會成癮」。
臺灣衛生部門僅依《藥事法》之偽禁藥取締,表面上是最嚴格的規範,其實只有對製造輸入者重罰,但對於使用行為及通路並沒有規範,導致網路販售或直銷猖獗,夜市、路邊攤皆可買到,高中職以下學校逐漸擴散,甚至潛在夾雜吸食毒品的風險,美國即曾發現將大麻加入電子菸內,大陸也曾有電子菸摻雜甲基安非他命的案例。今年董氏基金會已經代替民眾檢舉一千多件電子菸違規案,現在更爆發國小學童因好奇使用電子菸的事件。
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可破除「電子菸不是菸」、「電子菸無害」、「電子菸幫助戒菸」、「電子菸是吸菸者減害的選擇」等錯誤觀念,更可以明確規範:1.禁止廣告促銷。2. 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3.禁止網路販售。5.須遵守菸品包裝警示規定。6.取得與吸食有年齡限制。
請中央主管機關一定要實際提出電子菸同時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的實施步驟,才能明確控管、避免電子菸成為吸菸的入門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