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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快訊
發布日期2015/01/08
有效時間
標題【董氏新聞】「菸害防制法」施行滿六年,電子菸害及菸商違法申訴案大增,NGO促請全面性修法
詳細資料
1/11臺灣現行「菸害防制法」施行滿六年 電子菸害及菸商違法申訴案大增
103年董氏基金會接獲菸害申訴1,188件 其中電子菸害違法達670件
104年甫開春 即接獲1,446件電子菸害違規申訴!!!
促請行政院負起責任 推動符合「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範全面性修法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董氏基金會,在現行菸害防制法上路、實施大部分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禁菸政策滿6年之際,公開感謝所有吸菸者的守法,還有不畏菸商強勢壓力的立法委員、媒體、民間團體、政府及執法人員等的支持,促使在98年執法第一年,吸菸率成功下降2個百分點,共同協助31萬人戒菸,且菸品消費量減少2.93億包,惟其後無法進展(附件一)。WHO呼籲,菸害防制政策要符合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規範,且應不斷修法加強力度,才能確實減少吸菸人口並預防青少年吸菸。

民間團體強調,在這新的一年最重要的是政府應積極推動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範的修法,務必達到「菸品容器需印製警示圖文達80%」(現行菸包警示圖文面積35%為全球77國排名倒數第三)、「包含酒吧、半戶外空間之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百分之百禁菸」、「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等政策目標,同時行政院也應進行「菸酒稅法」修訂使28年來未調漲的菸稅,每包菸至少再加徵60元,讓平均菸價每包130元,達到已開發國家的最低標準,且應每兩年調漲一次(附件二)。韓國政府為幫助其國人戒菸,今年元旦一次調漲菸稅2,000韓元(約新台幣63元),讓菸品平均價格變為4,500韓元(約新台幣141元),各醫療院所戒菸求診人數也因此暴增5倍。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去年基金會共接獲1,188件申訴,相較於100年的647件,確實大幅成長(附件三),主要原因乃是這兩年檢舉菸草公司違規行銷的案件明顯增加,除此之外,電子煙大量在網路上販售、廣告,誤導民眾以為吸食無害且可以戒菸,使電子煙申訴案由100年的39件激增至103年的670件,甚至104年的第一周,經民眾檢舉就已發現1,446件違規案。1月11日,台灣「菸害防制法」新制施行即將屆滿6年,政府要達到其所宣示的「2020年成人吸菸率降至10%」的黃金十年目標,現行菸害防制法顯已無能為力。目前菸品消費量的居高不下,證明唯有全面性提高法律強度,才能幫助更多人脫離菸害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電子煙自2005年量產至今近十年,在各國目前多無法全面限管的情形下,電子煙全球銷售量與營利皆年年倍數成長。近年跨國菸草公司一一併購電子煙廠,並開始以過去百年行銷紙菸的手段促銷電子菸,不僅阻撓各國制定法規進行管控、公然以電子煙無害且可協助戒菸來誤導消費者,同時更透過網路廣告、好萊塢電影置入行銷等方法,誘使年輕人嚐鮮而上癮。事實上,日本最新研究指出,電子煙內的甲醛和乙醛等致癌物含量為紙菸10倍,並非電子菸商宣稱的「電子煙對健康的傷害少於傳統紙菸」。我國雖自98年3月以來,將電子菸視為藥品管理,但根本難以執行,導致網路販售或直性行銷日益猖獗,夜市、路邊攤也都買得到。面對電子菸猖獗違法的銷售現況、電子菸商訴求無害且可戒菸的誤導、甚至大眾以訛傳訛等不法亂象,應速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才得以解決。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常務監事陳曼麗強調,在美國電子煙是由各州法律分別管理,且現行聯邦法律允許網路販售尼古丁液匣,導致電子煙行銷與使用氾濫,根據調查顯示,2011年全美有7.9萬名從未吸菸的青少年嘗試吸食電子煙,而到2013年竟有超過26.3萬名從未吸菸的青少年進行嘗試,兩年成長超過三倍!此外,受引誘而嘗試過電子菸的青少年,日後吸食傳統紙菸的可能性是未吸過電子菸青少年的2倍,影響可謂極度嚴重。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電子煙已儼然成為青少年吸菸入門,為此,美國政府主張電子煙應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並強調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運用菸害防制法所提供的六大防制機制1.禁止廣告促銷。2. 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3.禁止網路販售。4.只能定點販售。5.遵守菸品包裝警示規定6.取得與吸食有年齡限制。(附件四)。台灣政府應防範未然,速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避免電子煙不但成為妨礙吸菸者戒菸的禍源,更成為年輕族群尼古丁上癮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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